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4〕57 號)、《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豫人社〔2015〕55 號)等規(guī)定,宛城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學科優(yōu)秀骨干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學科優(yōu)秀骨干教師共100名。招聘單位及崗位分布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相關信息詳見附件2。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港澳、臺灣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熱愛教育事業(yè),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遵守學校紀律;
5.身體及心理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
6.宛城區(qū)在編教師不在招聘范圍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以及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和《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第五十五條所列情形;
6.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條件說明
“年齡”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學歷”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三、信息發(fā)布與報名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與咨詢
招聘信息在宛城區(qū)政府網站(http://www.wancheng.gov.cn)進行發(fā)布。
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招聘工作專用網站進行發(fā)布,不再單獨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隨時關注網站信息。凡各環(huán)節(jié)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考相應學段的一個專業(yè)崗位。
1.提交報名申請
2025年8月6日8:30—8月12日18:00,報考者登錄http://wancheng.pzhl.net,進入“宛城區(qū)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多報者無效。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請牢記報名密碼。身份證號和密碼是報考者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2.報考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資格條件對報考者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5年8月13日12:00。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在2025年8月6日10:00—8月13日12: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截止規(guī)定時間前,報考申請尚未進行初審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規(guī)定時間結束后,報考申請尚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4.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2025年8月6日10:00—8月13日18: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科。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面試資格確認期間要提供該材料以驗證考生報名情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繳筆試考務費。此類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先實行網上繳費,通過繳費后,于2025年8月15日(8:30—12:00,15:00—18:00)內到南陽市宛城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南陽市宛城區(qū)校場路666號)辦理退費手續(x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各招聘崗位的報名繳費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設定為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可于2025年8月14日12: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重新選報其他崗位。未重新選報的,按自動放棄處理,退還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5年8月15日9:00—8月17日9:3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A4紙)。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面試資格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實行異地命題、異地評卷。
本次考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測評及相應學段和學科的中、高招素養(yǎng)測試,滿分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微信公眾號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筆試成績查詢
閱卷工作結束后,考生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根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5:1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筆試有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惹闆r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
面試實行異地命題,聘用異地考官。
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詳見招聘工作專用網站發(fā)布的公告。請注意上網查閱相關考試信息。
進入面試的應試者,應在面試前按照要求參加面試確認及資格審查。面試確認及資格審查時,應試者須本人參加,應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等原件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面試資格確認時,發(fā)現(xiàn)應試者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主動放棄面試的應試者,本人應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以組織實施招聘部門的核實記錄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確認的,按主動放棄處理。
面試確認期間出現(xiàn)應試人員空缺時,根據缺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確認。
應試者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行為規(guī)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試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論壇、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聯(lián)網平臺傳播。面試時,應試者須本人參加,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準考證等,經核驗后方可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按主動放棄處理。
面試采取抽簽試講形式,講課范圍為南陽市宛城區(qū)現(xiàn)行對應學段教材版本內容,滿分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競爭的,組織現(xiàn)有的應試者進行面試。應試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筆試和面試的成績都相同的,加試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序。
五、體檢、考察
擬聘用結束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應當提交《入職承諾書》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選報崗位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報志愿學校,當場簽字確認,聘滿為止。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選報崗位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工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新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內)不報到的,視其放棄聘用資格,按照《入職承諾書》予以處理。
八、其他事項
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選報崗位等過程中,以及試用期間和崗位聘用后,查明有違紀違規(guī)和違法行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作為今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未盡事宜,由南陽市宛城區(qū)公開招聘學科優(yōu)秀骨干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7-63231917(宛城區(qū)教體局人事股)
技術服務電話:0377-60665046(宛城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377-63227139(宛城區(qū)人社局機關紀委)
附件1:2025年南陽市宛城區(qū)公開招聘學科優(yōu)秀骨干教師崗位分布表.xlsx
附件2:2025年南陽市宛城區(qū)公開招聘學科優(yōu)秀骨干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南陽市宛城區(qū)公開招聘學科優(yōu)秀骨干教師領導小組
2025年8月3日